我们可能完全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拾起包裹。但是,我们可以列举出千百个他会这样做的理由,通过这些理由,他们完全能够说明他当时的行动。也许,这个包裹中有他极担心丢掉的东西,或者有他为某个人购买的礼物。或者,也许他意识到不该在街上乱扔东西,或者还可能是遵守某个存在着的要求人不要这样做的规则。换句话说,这里我们熟悉许多可能的、内在的和外部的关于他行动的决定因素。我们很可能认为,某些诸如此类的决定因素将要发生作用。这就是“把他的行动看作意向的”的意思。
对于一个人想要做什么,他所想的是否是某一情景所要求的,以及是否采取相应的行动,总体上存在着逐渐知晓、证实的可靠方式。证实也许并不总是结论性的,并且,弄清以上三者之一,有时不得不依靠对其他二者之一或者二者的已认定的证实。但是,通常,这里所用的证实步骤互相之间是独立的。
弄清一个人的意向和认知态度的标准方式是去询问他。如果我们怀疑他的回答是否可信,常常也有其他的检查方式可用。弄清一个人做些什么,通常简单观察即可。我们不加夸张地看他采取各种各样的行动,即我们可以从意向性的适当方面描述他的可观察的行为。我们可能会犯错误,但是,通常我们把我们看到的当作结论性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