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系统性
民生发展水平是相关要素系统发展的集成结果,其评价体系必须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对相关各重要方面都有很强的反映功能。一个科学的中国民生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并不是方方面面指标简单的集合体,指标之间必须相辅相成地从各个不同角度、层面来度量和评价各地区民生发展水平。
3.可操作性
民生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必须考虑其可操作性。这就要求每个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对于无法采集的指标须充分考察其是否可用类似指标代替。指标内容要容易理解,不能产生歧义,使构建的指标体系在实践中能准确、便捷地应用。
4.可比性
各地民生发展水平评价结果必须有利于进行区域间横向比较。因此必须尽量采用国际通用或者相对成熟的指标,把握指标内涵和外延,考虑到其差别对评价结果合理性的影响。
5.可量化性
即采取量化方法,使用具有一定信息量宽度和广度的指标,侧重对各地民生发展水平各个方面的数量特点进行评价。对于一些在理论上有较好解释力,但实际统计中无法或暂时尚未统计的指标,如无替代指标则暂不纳入评价体系。